民法典中离婚女可否要拆迁安置房
民法典中离婚女不一定要拆迁安置房,夫妻离婚时,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拆迁安置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,女方可以主张权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【夫妻共同财产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二、安置房拆迁条件
1.符合设计规范;
2.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;
3.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,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,所有的证照应齐全,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。
三、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
安置房的产权是70年,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,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其权属年限为70年。找法网提醒您,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,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十二条规定,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:
(一)居住用地七十年;
(二)工业用地五十年;
(三)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五十年;
(四)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四十年;
(五)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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